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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尝吴果菜,何至取吴中。
祭我必土产,遗言敢不共。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林同所作的《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中的第一六八首,题为“祭我必土产”。诗的内容主要表达了对孝道的理解和实践,强调了尊敬长辈时应遵循他们的意愿,尤其是对于饮食方面,如果贤者未曾品尝过某地的特产,就不应该强求他们食用,应当尊重他们的习惯和喜好。"未尝吴果菜,何至取吴中"这两句,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即如果祖先未曾享用过吴地的水果蔬菜,后人就不应该特意从那里获取来祭祀。"祭我必土产,遗言敢不共"则进一步表达了对先人遗愿的尊重,即使在祭祀这样的重要仪式上,也要遵照他们的教导行事。整首诗简洁明了,体现了孝道中对长辈心意的体贴和敬重。
不详
俱以文章显,无惭孝谨称。
弟兄同一集,华萼著嘉名。
封侯何尔泣,儿幼乃无勋。
恐莫终亲养,应将报主恩。
不可得而久,其惟父母乎。
谆谆爱日语,杨氏岂欺予。
参宁杀人者,三至尚踰垣。
叹息子闵子,孝哉无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