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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受持方等经,解第一义明因果。
紫金台现命终时,自见身于台上坐。
这首诗是宋代僧人释遵式的《十六观经颂·上品中生》中的片段。它以简洁的语言阐述了佛教的教义,强调理解佛法的"第一义"(即最根本的道理)和因果报应的重要性。诗人通过"不必受持方等经"表达出修行并非单纯依赖经典背诵,而是要深入理解佛法的核心。"紫金台现命终时,自见身于台上坐"描绘了死后灵魂升入净土的情景,形象地展示了佛教对于死后世界的设想,即修行者在生命结束时能见到自己坐在象征清净的紫金台上,体现了轮回观念和涅槃解脱的理想。整体而言,这首诗寓教于境,富有禅意。
不详
若人虽不谤尊经,造众恶业无惭愧。
临终遇劝念弥陀,生彼十劫得初地。
有作五逆十恶业,应堕地狱受诸苦。
临终遇劝念弥陀,决定超生于彼土。
若有众生犯众戒,盗取僧祇三宝物。
临终遇劝念弥陀,一念顷间生彼国。
受持五戒八戒斋,修行诸戒回向愿。
命终生彼闻法音,应时即得阿罗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