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两个及以上关键字进行搜索
南衙钱二缗,尽散公两仆。
我欲抱儿勤,公莫让私蓄。
这首诗是明代邹智所作的《代柬吴顺德(其三)》。诗中描述了主人公在南衙(官署)任职时,将微薄的俸禄“钱二缗”全部分给了公家的仆人,表现出他的廉洁和对公事的尽职尽责。他表达了想要勤勉工作的意愿,并提醒对方不要让他个人的积蓄受到影响。这体现了诗人对于公正无私、廉洁奉公的理想和坚守。诗的语言简洁直接,情感真挚,展现了古代官员的道德操守。
不详
又号秋囦。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熹宗天启初年,追谥“忠介”。十二岁能文,家贫,读书焚木叶继晷者三年。成化二十二年(1486)乡试第一,即有志擿奸发伏。曾上书明宪宗,建议亲贤良,疏宦官,罢浮冗而广求风节之臣,考经史之义理而明圣学。至广东,闻理学陈宪章讲学于新会,乃往受业,自此学益精深。弘治四年(1491)因病卒于官,年仅二十六岁。熹宗天启初年,追谥“忠介”。诗文多发于至性,不加修饰。撰有《立斋遗文》五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主人赤脚汉,欲赁西城夫。
自言夫颇閒,一任吾儿呼。
我处赤脚久,其心真可信。
一以为吾儿,一以为穷困。
平生壮士气,可以摧三军。
念儿到中宵,销尽不复存。
家书几时封,幸为封仔细。
封讫写路程,庶几易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