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吟(其二)

当年我爱薛夫子,日日焚香可告天。

复性功深濂洛秘,谁云书录是言诠。

形式: 七言绝句 押[先]韵

鉴赏

这首诗《偶吟(其二)》由明代诗人邹元标所作,通过诗句表达了对薛夫子的深厚情感以及对其学问的敬仰之情。诗中运用了丰富的意象和隐喻,展现了诗人对知识追求的执着与对师长教诲的感激。

首句“当年我爱薛夫子”,直接点明了诗人对薛夫子的深厚情感,将个人的情感融入历史人物之中,营造了一种跨越时空的共鸣。接着,“日日焚香可告天”一句,以焚香祷告的形式,表达了诗人对薛夫子的尊敬与怀念,同时也寄托了对薛夫子精神的传承与发扬的期望。

“复性功深濂洛秘”一句,巧妙地引用了“濂洛”这一文化符号,指的是北宋理学的两大流派——濂溪学派和洛学,暗示薛夫子在学术上的深厚造诣和对理学的深刻理解。这里的“复性”可能是指恢复本性、回归自然,强调了薛夫子在学术上的独特见解和对人性本质的深入探讨。

最后一句“谁云书录是言诠”,则表达了对传统学术记录方式的反思。诗人认为,仅仅记录文字并非完全传达了知识的精髓,真正的学问在于理解背后的道理和精神实质。这句诗体现了诗人对于知识理解的深度思考,以及对学术传承方式的独到见解。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细腻的情感表达和深刻的哲理思考,展现了诗人对薛夫子的崇敬之情,以及对学术精神的深刻领悟。诗中融合了个人情感、历史人物、哲学思想等多个层面的内容,形成了丰富而多层次的艺术效果。

收录诗词(316)

邹元标(明)

成就

不详

经历

万历五年进士。同年,以疏论张居正夺情,得罪,廷杖戍贵州都匀卫。居戍所六年,研治理学有成。居正死,召拜吏科给事中,以敢言称。历官南京吏部员外郎,以母丧归。家居讲学几三十年,名扬天下。天启初还朝,进刑部右侍郎,拜左都御史。虽首进和衷之说,不为危言激论,仍为魏忠贤所忌。以建首善书院讲学事,为魏党所攻,被迫辞归。卒谥忠介。有《愿学集》

  • 字:尔瞻
  • 号:南皋
  • 籍贯:江西吉水
  • 生卒年:155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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