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华严经三绝(其三)

法令端如万仞陂,后来无法只趋时。

早知兴废无非命,可笑穰侯见事迟。

形式: 七言绝句 押[支]韵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李之仪所作的《读华严经三绝》中的第三首,通过对比法度与时代变迁,表达了对历史兴衰的深刻思考。

首句“法令端如万仞陂”,以“万仞陂”比喻法度的稳固和不可动摇,形象地描绘出法律制度如同高山深谷般坚定,象征着社会秩序的稳定与权威。然而,接下来的“后来无法只趋时”则揭示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度可能会因应时代的变迁而有所调整或改变,暗示了社会规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代发展而有所适应和变化。

“早知兴废无非命”,这一句进一步深化了对历史兴衰的理解,指出无论社会如何兴盛或衰败,都难以完全脱离命运的安排,强调了历史进程中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最后,“可笑穰侯见事迟”借用历史典故,将穰侯(范睢)在秦昭王时期的变法故事与前文联系起来,讽刺那些在历史变革中反应迟钝、未能及时适应时代潮流的人物,强调了个人或群体在面对历史洪流时的局限性和应对策略的重要性。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法度与时代、历史兴衰与命运、个人与历史潮流关系的探讨,展现了诗人对历史与现实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以及对个体在历史长河中角色定位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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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仪(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 字:端叔
  • 籍贯:沧州无棣(庆云县)
  • 生卒年:103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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