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诗二十二首(其十一)

古风不可复,习俗已久敝。

咄嗟忠与信,流荡为诈术。

诈忠惑其君,诈愚安其身。

色厉内以荏,行违貌取仁。

三年始横流,后来更日新。

至公弃涂炭,正道败荆榛。

已矣千载后,谁能反其身。

形式: 古风

鉴赏

这首诗《杂诗二十二首(其十一)》由宋代诗人刘敞所作,通过深沉的笔触,揭示了社会风气的败坏以及道德沦丧的现象。

首句“古风不可复,习俗已久敝”点明了社会风气的衰败,古时的淳朴风尚已无法恢复,长久以来的习俗已经变得腐朽不堪。接着,“咄嗟忠与信,流荡为诈术”指出在这样的环境下,忠诚和诚信被扭曲,变成了欺诈的手段。接下来的几句“诈忠惑其君,诈愚安其身”,描绘了人们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采用欺诈手段来欺骗君主或保护自己,道德沦丧到了极点。

“色厉内以荏,行违貌取仁”形象地描述了那些外表强硬、内心却软弱的人,他们的行为与表面的仁慈相违背,这种虚伪的面具下隐藏着真实的丑陋。而“三年始横流,后来更日新”则暗示了这种风气的蔓延速度之快,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现象愈发严重。

最后,“至公弃涂炭,正道败荆榛”表达了对公正与正直的呼唤,认为真正的公正与正直被遗弃在混乱之中,正道被荆棘丛生的道路取代。而“已矣千载后,谁能反其身”则表达了对未来世世代代的担忧,担心后人无法改变现状,重拾道德与公正。

整体而言,这首诗深刻地反映了宋代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以及诗人对于社会公正与道德回归的强烈渴望。

收录诗词(1702)

刘敞(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经学家、散文家。一作原甫,临江新喻荻斜(今属江西樟树)。庆历六年与弟刘攽同科进士,以大理评事通判蔡州,后官至集贤院学士。与梅尧臣、欧阳修交往较多。为人耿直,立朝敢言,为政有绩,出使有功。学识渊博,欧阳修说他“自六经百氏古今传记,下至天文、地理、卜医、数术、浮图、老庄之说,无所不通;其为文章尤敏赡”,与弟刘攽合称为北宋二刘,著有《公是集》

  • 字:原父
  • 生卒年:1019—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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