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议狱诗》(其三)由明代诗人皇甫汸所作,展现了古代司法制度的严谨与公正。诗中以“士师昉自昔”开篇,追溯了从古至今,设立官职以选拔具备能力之人来管理司法事务的传统。接着列举了周、秦、夏、汉等多个朝代在司法领域的设置与举措,如周代设司寇,秦代置廷平,夏代记大理,汉景帝时期推崇令名之官,以及正监列群辟、勾检革咸宁等,充分体现了古代社会对司法官员选拔与制度建设的重视。
“御世若御勒,佐王诘兹民”两句,形象地描绘了司法官员在治理国家时如同驾驭马勒,既需遵循法律条文,又需灵活应对,辅助君王处理民众的纠纷与诉求。整首诗通过历史典故与现实情境的交织,表达了对古代司法体系及其官员角色的深刻思考与赞美,同时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