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皇甫汸所作的《议狱诗》之六,主题围绕着公正断案与仁慈为怀的司法理念展开。
首句“协民本中则”,开篇即强调了法律与民众利益之间的和谐统一,主张在处理案件时应以民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遵循公正的原则。接下来的“折狱尚慈良”进一步阐述了在审判过程中,应当秉持仁慈的态度,不仅追求正义的实现,更注重对人性的关怀和保护。
“稽古列嘉师,利见休无疆”两句,通过引用历史上的优秀法官作为榜样,强调了学习古代贤者的智慧,使得法律的运用更加得当,从而带来长久的利益与和平。
“圣化孚九服,帝德光四方”表达了对最高统治者道德与威望的颂扬,认为其圣明的教化能够覆盖整个国家,使各地都沐浴在帝王的恩泽之下,展现出广阔的影响力。
“颓风距浇季,俗吏等寻常”则揭示了在社会风气衰败、道德滑坡的时期,普通官吏往往难以坚守正道,而诗人呼吁改变这种现状,恢复社会的正气。
“卫顗惜悬命,博士奏施行”提到卫顗等人的谏言,表达了对古代贤臣敢于直言、勇于担当精神的敬仰,同时也暗示了诗人希望当代官员能像古人一样,勇敢地提出建议并推动实施。
最后,“皋陶惟迈德,千载扬芬芳”以古代著名的法官皋陶为例,赞扬其高尚的品德和卓越的司法能力,历经千年仍被后人传颂,以此激励当代司法人员追求更高的道德境界和专业水平。
整体而言,这首诗深刻探讨了司法公正、仁慈与道德的关系,以及如何在实践中体现这些价值,体现了诗人对于理想法治社会的向往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