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王给事

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侏儒。

可中与个皮裈著,擎得天王左脚无。

形式: 七言绝句 押[虞]韵

翻译

他的父亲原本不是道州的奴仆,允光为何显得如此矮小。
他竟能穿上那件皮裤,仿佛能举起天王的左脚。

注释

厥父:他的父亲。
元非:原本不是。
道郡奴:道州的奴仆。
允光:人物名。
何事:为何。
太侏儒:过于矮小。
可中:竟然能够。
与个:给这个。
皮裈:皮裤。
著:穿。
擎得:举起。
天王:神话或传说中的王。
左脚:左腿。
无:(表示夸张,意为几乎)。

鉴赏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蒋贻恭的《咏王给事》,通过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位仆从王给的形象。开篇"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侏儒"两句,诗人先设定了一个背景,指出王给并非普通的郡奴,他所承担的任务与众不同。这里“厥父”一词用来强调对话者或叙述者的某种关系,而“元非道郡奴”则通过否定表达王给的地位超乎寻常。"允光何事太侏儒"进一步突出了王给所承担的任务之重,"允光"可能指的是皇权的象征或者是对王者的尊称,而“太侏儒”则意味着任务异常重要。

接下来的"可中与个皮裈著,擎得天王左脚无"两句,则具体描绘了王给执行任务的情形。“可中与个皮裈著”可能是在描述王给穿戴的特殊服饰或装备,这里的“皮裈”可能是古代某种特定的鞋袜或者护腿物品,通过这种描述增添了一份神秘感和正式感。"擎得天王左脚无"则极富戏剧性地展现了王给的行动,他似乎在执行一种仪式或者任务中,手持着某种与“天王”相关的物品,并且关联到“左脚”,这一细节增添了诗歌的神秘色彩。

整首诗通过对比和夸张的手法,塑造出一个形象独特、职责非凡的仆从形象,同时也反映出了古代社会中官僚体系中的等级划分以及特殊任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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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贻恭(唐)

成就

不详

经历

五代后蜀诗人。一作诒恭,又作诏恭。唐末入蜀,因慷慨敢言,无媚世态,数遭流遣。后值蜀高祖孟知祥搜访遗材,起为大井县令。贻恭能诗,诙谐俚俗,多寓讥讽。高祖末年,臣僚多尚权势,侈敖无节,贻恭作诗讽之,高祖赞为“敢言之士也。”《咏安仁宰捣蒜、《咏虾蟆》、《咏王给事》等,讥刺缙绅及轻薄之徒,为彼所恶,痛遭捶楚。《全唐诗》收录其诗十首

  • 籍贯:江淮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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