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亡儿明道(其十一)

自损真何益,凭将慰老亲。

既然非我子,不若未成人。

造物元相戏,空花岂是春。

千秋亭下水,呜咽莫沾巾。

形式: 五言律诗 押[真]韵

鉴赏

这首诗《哭亡儿明道(其十一)》由明末清初的诗人屈大均所作,情感深沉,表达了对亡儿的哀思与复杂的情感。诗中以“自损真何益”开篇,暗示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并非通过自我牺牲就能减轻,而是心灵深处无法填补的空白。接着,“凭将慰老亲”一句,展现了诗人试图用安慰老人来缓解自己的悲痛,但这种安慰似乎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让诗人陷入了更深的思考。

“既然非我子,不若未成人。”这两句直抒胸臆,表达了诗人对于孩子已逝去的无奈和遗憾,仿佛孩子从未存在过,既不是自己的孩子,也未曾成为独立的生命个体,这无疑是对生命无常的一种深刻感慨。

“造物元相戏,空花岂是春。”诗人在此处借自然界的景象,比喻人生的短暂和无常,认为生命如同空中的花朵,虽美却易逝,难以把握。这不仅是对个人命运的感叹,也是对宇宙万物规律的一种哲学思考。

最后,“千秋亭下水,呜咽莫沾巾。”诗人将情感寄托于自然之中,想象着在千秋亭下的流水声中寻求慰藉,但泪水却无法止住。这一场景描绘了诗人内心的痛苦与挣扎,以及对亡儿深深的思念之情。

整首诗通过对失去孩子的哀悼,展现了诗人对生命、时间、命运的深刻思考,以及对亲情的珍视与怀念。语言质朴而深情,情感真挚动人,体现了诗人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厚的情感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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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大均(明末清初)

成就

诗有李白、屈原的遗风。著作多毁于雍正、乾隆两朝,后人辑有《翁山诗外》、《翁山文外》、《翁山易外》、《广东新语》及《四朝成仁录》,合称“屈沱五书”。

经历

与陈恭尹、梁佩兰并称“岭南三大家”。曾与魏耕等进行反清活动。后为僧,中年仍改儒服。

  • 称谓:广东徐霞客
  • 字:翁山、介子
  • 号:莱圃
  • 籍贯:广东番禺
  • 生卒年:163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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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离祖母,苦忆故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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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五言律诗

哭亡儿明道(其十三)

五十方知慕,平生悔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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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王霸意,不敢愧黄头。

形式: 五言律诗 押[尤]韵

六月十八日作(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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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五言律诗 押[支]韵

六月十八日作(其二)

平生无一善,天意自如斯。

老亦因哀乐,贫多损孝慈。

鸱鸮频取子,风雨未安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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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五言律诗 押[支]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