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林熙春所作的《张元辉恤刑粤西还朝排律十二韵》,通过“昔年曾附骥,如君最擅场”两句,展现了张元辉在司法领域的卓越才能与成就。接下来,“乘槎泛牛渚,说剑射龙光”描绘了张元辉在司法实践中勇猛果敢的形象,仿佛他驾驭着木筏在牛渚江上航行,以剑论道,以箭射日,象征其执法公正、刚正不阿。
“东璧文章重,西曹礼乐张”则赞美张元辉不仅在法律领域有所建树,其文采斐然,且在礼乐方面也有高深造诣,彰显了其全面的才华。接着,“白云频视草,丹笔每□香”可能是指张元辉在起草法律文书时,如同白云般飘逸,丹笔书写出的文字充满香气,寓意其法律条文既严谨又富有诗意。
“麟趾先无告,鸾声出未央”进一步赞扬张元辉在处理案件时的公正无私,犹如麟趾一般,先于他人知晓真相,其声音如同鸾鸟,从皇宫中传出,象征其清廉正直,深受朝廷信任。接下来,“九疑开法象,五色跨神羊”可能是在描述张元辉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洞察复杂案件的本质,如同九疑山中的法象,五色神羊象征其智慧与洞察力。
“解网宽三面,下车泣一方”表达了张元辉在执行法律时的仁慈与宽容,他能够理解并宽恕犯错的人,如同解除渔网,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他的到来也给当地百姓带来了希望与安慰,如同下车后的眼泪,体现了他对人民疾苦的深切同情。
“奚囊惟疏牍,扶杖尽壶觞”可能是指张元辉在处理案件时,仅凭简陋的文书和酒杯,就能解决复杂的纠纷,体现了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对生活的态度。接下来,“珠勒喧梧桂,锦衣押凤凰”可能是在形容张元辉在司法活动中,如同佩戴着珠饰的马匹在梧桐树下喧闹,穿着华丽的锦衣,押着凤凰,象征其威严与尊贵。
“阳和披柳色,阴德种兰芳”则是对张元辉品德的赞美,他如同春阳般温暖,使柳树焕发新绿,又如同默默行善,如同兰花般散发芳香,寓意其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深远的影响。
最后,“忽动归朝思,应知报主肠”表达了张元辉对朝廷的忠诚与感激之情,他心中涌动着归朝的思绪,深知自己应当回报国家的恩泽。而“更怜民力竭,流涕未为狂”则体现了他对百姓疾苦的深切关怀,即使面对困难与挑战,也不失为真正的英雄。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张元辉在司法领域的卓越表现和高尚品德的描绘,展现了其作为一位杰出法官的风采,以及他对国家与人民的忠诚与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