薙发(其三)

为儒已半世,食禄又多年。

欲证无生忍,尽抛妻子缘。

形式: 五言绝句 押[先]韵

鉴赏

这首诗是明代思想家李贽所作的《薙发(其三)》。李贽在诗中表达了自己对儒家传统和世俗生活的反思与决绝。

“为儒已半世,食禄又多年。”诗人回顾了自己作为儒家学者的生活,已经度过了一半的人生,同时享受着官府的俸禄。这两句描绘了他过去的生活状态,既有学术追求,又有物质上的满足。

“欲证无生忍,尽抛妻子缘。”这是诗的核心部分,表达了诗人内心深处的转变。他渴望通过修行达到“无生忍”,即超越生死轮回的境界,因此决定抛弃与妻子儿女之间的尘世情缘。这种决绝的态度,体现了李贽对传统伦理和家庭责任的深刻反思,以及对精神自由的强烈追求。

整首诗展现了李贽从世俗生活到寻求精神解脱的心路历程,充满了对传统束缚的质疑和对个人自由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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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明)

成就

不详

经历

汉族。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省红安县)、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最后被诬下狱,自刎死于狱中。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委》。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厢记》、《浣纱记》、《拜月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

  • 字:宏甫
  • 号:卓吾
  • 籍贯:福建泉州
  • 生卒年:152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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