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奚君

奚君五亩宅,封户一成田。

故垒开都邑,遗民杂汉编。

不知臣仆贱,漫喜杀生权。

燕俗嗟犹在,婚姻未许连。

形式: 五言律诗 押[先]韵

翻译

奚君拥有五亩大的宅院,田地占总户数的一成。
古老的壁垒周围曾是繁华都市,遗留的居民混杂在汉族人群中。
他不理解自己的地位卑微,随意行使生杀大权。
燕地的风俗依旧存在,婚姻还不允许汉族与他们联姻。

注释

奚君:指奚族的首领或贵族。
宅:住宅。
封户:分封的土地。
一成田:十分之一的土地。
故垒:旧时的军事堡垒。
都邑:古代的城市。
遗民:遗留下来的居民。
汉编:汉族人口。
臣仆:地位低下的仆人。
贱:卑微。
杀生权:生杀予夺的大权。
燕俗:燕地的风俗习惯。
婚姻:联姻。
许连:允许联姻。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文学家苏辙所作的《奉使契丹二十八首》中的第五首,题为“奚君”。诗人以奚君的五亩宅和一小片田地为切入点,描绘了一个独特的历史场景。"故垒开都邑",暗示了这里曾是古代的军事要塞,如今成为了一座小城。"遗民杂汉编"则反映了当地居民中有汉族与奚族混居的情况。

诗中奚君对自身地位的认识不足,他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作为臣仆的卑微,反而因为拥有一定的权力可以决定生杀予夺而感到欣喜。然而,诗人通过"燕俗嗟犹在"一句,揭示了这里的习俗仍然保留着某些旧时燕地的特点,比如对于婚姻制度的严格限制,奚君甚至不允许自己的族人随意与汉人联姻。

整体来看,这首诗以简练的语言,展现了历史变迁中的社会风貌,以及人物内心的矛盾和无奈,具有一定的历史深度和人文关怀。

收录诗词(1852)

苏辙(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汉族。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 字:子由
  • 籍贯:眉州眉山(今属四川)
  • 生卒年:1039—1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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