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闻(其三)

说有苍天不死方,盗泉一饮众皆狂。

人言细柳都儿戏,我欲传芭哭国殇。

鬼吏三官明作贼,神兵六甲解擒王。

古今多少昏荒事,并付盲翁负鼓场。

形式: 七言律诗 押[阳]韵

鉴赏

这首诗《述闻(其三)》由晚清诗人黄遵宪所作,展现了诗人对社会现象的独特见解和深刻思考。

首联“说有苍天不死方,盗泉一饮众皆狂”,以“苍天不死”为喻,表达了对正义与道德的坚守,而“盗泉一饮众皆狂”则讽刺了社会中对于不义行为的普遍纵容与盲目跟风,揭示了道德沦丧的社会现实。

颔联“人言细柳都儿戏,我欲传芭哭国殇”,通过对比“人言”与“我欲”的态度,强调了个人对于社会现象的独立判断与情感投入,将对国家悲剧的哀悼寄托于“传芭”这一传统仪式上,体现了诗人深沉的爱国情怀。

颈联“鬼吏三官明作贼,神兵六甲解擒王”,运用象征手法,将权力机构比作“鬼吏”与“神兵”,揭示了它们在维护秩序与执行正义时的双重面孔,即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暗藏邪恶的可能,反映了诗人对权力运作的深刻洞察。

尾联“古今多少昏荒事,并付盲翁负鼓场”,总结了历史长河中无数的荒谬与黑暗,将其留给后世的评判者——“盲翁负鼓场”,寓意着对未来的反思与期待,以及对历史真相的追寻。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社会现象的批判与对人性、道德的探讨,展现了黄遵宪作为时代见证者的敏锐洞察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收录诗词(845)

黄遵宪(清)

成就

不详

经历

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别号人境庐主人,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被誉为“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

  • 字:公度
  • 籍贯:汉族客家
  • 生卒年: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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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七言律诗 押[歌]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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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七言律诗 押[侵]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