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时行孝文(其十)

人定亥,父母年高须报爱。

但能行孝向尊亲,总得扬名于后世。

形式: 古风

鉴赏

此诗《十二时行孝文(其十)》由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旨在强调在不同时间点上对父母尽孝的重要性。通过“人定亥”这一时间点,诗人提醒人们在夜晚静谧之时,更应思考如何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全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传达出孝顺父母不仅是一种道德责任,更是能够流芳百世的美德。

诗中“父母年高须报爱”,直接点明了随着父母年龄的增长,子女应当更加用心地表达对他们的关爱与孝顺。接着,“但能行孝向尊亲”,强调了只要对父母行孝,无论方式如何,都能得到内心的满足和外在的认可。最后,“总得扬名于后世”,则进一步阐述了孝顺父母不仅能够使家庭和谐,还能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后人所传颂。

这首诗以日常生活中的小细节入手,通过朴实无华的语言,深刻地揭示了孝道的价值和意义,鼓励人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实践孝敬长辈的美德,不仅是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更是为了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孝道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实践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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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唐)

成就

不详

经历

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 字:乐天
  • 号:香山居士
  • 生卒年:772年-8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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