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名为《典试陜西》,是明代学者曹端所作。诗人以"天道"和"王法"为主题,表达了对人才选拔公正性的深刻见解。首句"天道原来秉至公",强调了自然法则的公平无私,暗示人才的评价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次句"受天明命列人中",进一步指出每个人都有其天赋和使命,应当在人群中脱颖而出。第三句"抡才若不依天道",批评如果选拔人才偏离了公正之道,即使在人间法规上看似允许,但天道却不予认同。最后一句"王法虽容天不容",强调了即使人间法律可以容忍某些不公,天道的评判却是不容忽视的。整首诗寓含着对社会公正的期待和对人才选拔应遵循道德法则的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