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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平为福,有馀返为害。
庄周烛理明,可作贪者戒。
富汉喜食肉,贫家多吃菜。
吃菜比食肉,且无身后债。
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探讨了人生的幸福与财富的关系,以及它们可能带来的反面影响。诗人引用了庄子的智慧,强调了“有余返为害”的道理,告诫人们贪欲可能导致的负面后果。通过对比富人和穷人对食物的选择,诗人进一步阐述了物质条件与幸福感之间的微妙关系。吃菜与食肉的比较,不仅体现了生活的实际差异,也隐喻了精神层面的满足与否。最后,诗人指出,与物质享受相比,精神上的满足更为重要,避免了因追求物质而带来的身后之债,即指未偿还的债务或遗留的问题。整体而言,这首诗富有哲理,提醒读者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应保持节制,避免过度的欲望导致的潜在危害。
不详
(一○七七~一一三二),俗姓夏。年十四祝发受戒。公四年,访道方外。徽宗崇宁初,往嘉禾依净照于资圣寺悟法。政和初,出住仪真资福寺。三年(一一一三),先后居镇江府焦山寺、真州长芦寺。七年,居建康府蒋山寺。钦宗靖康间住灵岩尧峰院(《中吴纪闻》卷六)。高宗绍兴二年卒,年五十六。为青原下十三世,长芦崇信禅师法嗣。事见《慈受怀深禅师广录》,《嘉泰普灯录》卷九、《五灯会元》卷六有传
渔者不能猎,猎者不能渔。
贵人钱为网,水陆皆可图。
畜生肉尝遍,诸佛心转疏。
黄泉途路滑,失脚恐难扶。
富人聚族多,鱼肉论秤买。
腥膻众口分,罪业一身载。
既失慈悲心,恣情为杀害。
忽然死到来,去还畜生债。
祝寿作生日,亲朋互相庆。
未烧一炉香,且杀百个命。
奴仆各醉饱,歌舞乱观听。
如此望长年,为汝惭诸圣。
日食半斤肉,十年一百秤。
且限六十年,不知几个命。
肉块高如山,业坑深似井。
前路黑漫漫,劝君宜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