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庄节妇三首(其二)

盗贼轻人命,纲常杀此躯。

也能作厉鬼,不问葬江鱼。

骨肉他乡尽,英灵此庙居。

乾坤不朽事,持以报君夫。

形式: 五言律诗

鉴赏

这首诗是明代诗人陈献章所作的《挽庄节妇三首》中的第二首,通过对庄节妇的追悼,表达了对忠贞不渝、坚守节操女性的崇高敬意。

首句“盗贼轻人命”,揭示了社会动荡、道德沦丧的背景,盗贼视人命如草芥,暗示了庄节妇所处环境的险恶与残酷。接着,“纲常杀此躯”一句,进一步强调了庄节妇在乱世中坚守道德准则、不为外力所屈服的决心和勇气。“也能作厉鬼,不问葬江鱼”,则通过想象庄节妇化为厉鬼,继续守护正义,即使死后也不忘复仇,表现了她对不公的强烈反抗和对正义的执着追求。

下半部分转向对庄节妇个人命运的哀悼:“骨肉他乡尽”,指出她在异乡孤苦无依,亲人离散,突显出她的孤独与凄凉;“英灵此庙居”,则赞美她在人们心中永存,成为后人纪念的对象,庙宇成为了她精神的栖息地。最后,“乾坤不朽事,持以报君夫”,表达了对庄节妇高尚情操的颂扬,认为她的行为虽小,却具有深远的意义,是对天地间不朽之事的践行,以此来回报她所爱之人,体现了对忠诚与牺牲精神的深刻理解和高度赞扬。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庄节妇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于忠贞、勇敢、牺牲精神的崇高敬仰,同时也对当时社会的道德败坏进行了批判,展现了明代文人士大夫对于理想人格的追求和对社会现实的反思。

收录诗词(2130)

陈献章(明)

成就

不详

经历

不详

相关古诗词

挽庄节妇三首(其三)

痴子啼复急,良人暮不还。

彷徨妾心悸,负儿出门看。

死者为妾身,暴尸门外湾。

匍匐往见缚,割裂肠与肝。

苟能绝仇领,何事空摧残。

稽首告青天,饮恨赴奔湍。

湍水照妾心,湍月照妾颜。

妾恨何时终,岁岁如转环。

形式: 古风

江门赠别

市远家贫岁又荒,无鱼无肉祇家常。

青丝藤菜羹犹滑,赤米花黏饭颇香。

几句残诗明月下,三杯旨酒短篱旁。

明朝睡起江潮长,恰送君归顺水航。

形式: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应试后作

久为浮名缚,聊忻此为贫。

春寒三日战,衰病百年身。

白发慈颜老,扁舟感兴频。

平生荣辱事,来往一轻尘。

形式: 五言律诗 押[真]韵

失题

东南六十县,乃在岭海间。

斯民日疲困,盗贼纷相抟。

仁义久不施,别离愁我颜。

竿头百尺丝,可以系东山。

形式: 古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