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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官法中,畜生杀无罪。
朝烹与暮割,恬然不知悔。
世法虽不理,冤债何时已。
不见遂安公,五犬逼而死。
这首诗以“人间官法中,畜生杀无罪”开篇,揭示了社会法律对动物的残忍行为视而不见的现实。接着,“朝烹与暮割,恬然不知悔”描绘了人们对待动物的无情态度,即使动物遭受痛苦,也无动于衷,甚至在享受它们的肉食时,还感到心安理得。
“世法虽不理,冤债何时已”表达了对现行法律制度的质疑,指出它未能公正地对待生命,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导致了无数的冤屈和债务,无法得到解决。
最后,“不见遂安公,五犬逼而死”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强调了动物权利被忽视的严重后果。遂安公的故事警示人们,当动物权益被无视时,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道德和伦理问题。
整体而言,这首诗深刻地反映了作者对于社会对待动物伦理问题的忧虑,以及对现有法律制度的批判,呼吁人们关注并尊重所有生命的尊严和权利。
不详
(一○七七~一一三二),俗姓夏。年十四祝发受戒。公四年,访道方外。徽宗崇宁初,往嘉禾依净照于资圣寺悟法。政和初,出住仪真资福寺。三年(一一一三),先后居镇江府焦山寺、真州长芦寺。七年,居建康府蒋山寺。钦宗靖康间住灵岩尧峰院(《中吴纪闻》卷六)。高宗绍兴二年卒,年五十六。为青原下十三世,长芦崇信禅师法嗣。事见《慈受怀深禅师广录》,《嘉泰普灯录》卷九、《五灯会元》卷六有传
前世食肉多,今报疾病苦。
针艾遍支体,呻吟彻朝暮。
变医虽有术,夙业岂能去。
愿君祈忏摩,刳心听佛语。
守口要如瓶,语言当自保。
多知多是非,少出少烦恼。
东平乐为善,司马只称好。
相逢但寒温,万事皆默了。
浮生类俳忧,但可付一笑。
做人复做马,吃饭今吃草。
富贵变贫穷,丑陋却美好。
不识主人公,去来三恶道。
人云我聪明,识尽天下理。
逐日弄精魂,长年钻故纸。
自家一个心,殊不知落地。
及乎死到来,看你无巴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