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林大钦的《感兴十七首》中的第五首。诗中探讨了喜怒之情在人生道路中的影响与处理之道。诗人认为,喜怒之情如果处理不当,会干扰个人的好感与思考。他推崇“至人”(道德高尚之人)能够把握宇宙自然法则,保持心灵的纯净与宁静。
诗中提到,“至人”能够遵循自然规律,不被外界纷扰所动摇,保持内心的坚定与平和。而“众惑”则容易使人心绪波动,形成各种形态的情绪反应,唯有坚守正直之心,才能在变幻莫测的世界中保持自我。
最后两句“静德固天衷,中和安可为”,表达了诗人对内心平静、顺应自然之道的追求。他认为,真正的品德应当与天地之心相合,达到内心的和谐与平衡,这种状态并非轻易能实现,需要长期的修炼与坚持。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比“至人”与“众惑”的不同态度,强调了内心平和与顺应自然的重要性,体现了诗人对于修身养性、追求内心和谐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