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林大钦的《感兴十七首》中的第七首,通过“元神”与“灏气”的运用,表达了对道家哲学的深刻理解与感悟。
首句“元神用吾宅,灏气固当持”,以“元神”比喻人的精神本质,以“吾宅”象征身体,强调了精神与身体的紧密联系,同时指出“灏气”(浩然之气)应当被妥善保持,体现了对内在精神力量的重视。
接着,“神乃道之门,气乃道之资”两句,进一步阐述了精神与气的关系,将“神”比作通向道的门户,而“气”则是实现道的资源,强调了精神与物质、内在与外在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统一。
“存神气斯充,养气神不亏”则提出了修炼之道,认为通过保存精神与滋养气息,可以使得精神饱满而不减损,体现了对身心和谐与内在修养的追求。
“浩然塞天地,质圣当何疑”两句,表达了诗人对于浩然正气充满宇宙的信念,认为这种内在的圣洁品质足以证明一个人的道德高尚,消除了对于是否达到圣人境界的疑惑。
最后,“杂学信多岐,要德谅在斯”指出各种学问虽然道路众多,但根本在于品德修养,强调了道德修养在个人成长与社会价值中的核心地位。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元神”与“灏气”的探讨,展现了林大钦对于道家哲学中精神与物质、内在与外在关系的深刻思考,以及对道德修养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其独特的哲学见解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