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咏史(其二)》由清代诗人李希圣所作,通过历史典故与现实社会现象的对比,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深刻忧虑和批判。
首联“民力中原已不支,诛求入骨恐非宜”,开篇即揭示了社会底层民众的苦难,民力已经难以支撑沉重的赋税剥削,这种深入骨髓的压迫显然不合情理。诗人以“不支”、“入骨”等词语形象地描绘出百姓生活的艰辛与痛苦,表达了对社会不公的强烈不满。
颔联“西园自议葡萄价,南内方催芍药词”,运用了两个典故。西园,可能指代皇宫或贵族府邸,这里借指权贵阶层;葡萄价,芍药词,分别象征着奢侈享乐与浮华虚荣。这两句通过对比,揭示了统治者不顾民生疾苦,一味追求奢华享受的社会现象,反映了官僚阶层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巨大鸿沟。
颈联“李广一钱应未值,陈平六策本无奇”,引用了汉朝名将李广和丞相陈平的故事。李广因一钱之微而被轻视,陈平的六策虽多却未能改变国家命运。这两句通过历史人物的遭遇,讽刺了当时社会中对人才价值的忽视以及策略实施效果的有限,进一步揭露了政治体制的弊端。
尾联“山东大贾真痴绝,心计区区到鹿皮”,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那些精于算计、唯利是图的商人。他们为了获取私利,不惜手段,甚至达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诗人用“痴绝”形容商人的愚蠢与贪婪,同时通过“心计区区到鹿皮”这一夸张的描述,强调了商人在追逐利益时的不择手段,以及这种行为对社会道德的侵蚀。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历史典故的巧妙运用和对社会现象的深刻剖析,展现了诗人对当时社会问题的敏锐洞察和强烈批判意识。它不仅反映了诗人对现实的忧思,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反思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