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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学有源,执中以传道。
塞路排杨墨,逃亲鄙释老。
大学吾所行,中庸吾所保。
直下肯承当,后人斯有考。
此诗《童丱须知·传道篇》由宋代史浩所作,其内容深蕴儒家之道,旨在教导后人遵循中庸之道,避免偏执于杨墨或释老之说。开篇即点明帝王治国之道源于儒家经典,强调以中庸之道为传世之本。接着,诗人批判了杨朱和墨翟的学说,认为它们过于极端,同时对佛教和道教持轻视态度,认为它们与儒家之道相悖。诗人进一步阐述,自己遵循的是儒家的大学之道,并坚守中庸原则,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承担起责任,成为后人的楷模。整首诗体现了史浩对于儒家思想的深刻理解和坚定信仰,以及对后世的殷切期望。
不详
南宋政治家、词人。高宗绍兴十五年(1144年)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参知政事。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国公。宋光宗御极,进太师。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宋宁宗登基,赐谥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弥远贵,追封越王,改谥忠定,配享孝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生身天地间,所贵在修德。
众善既奉行,诸恶当屏息。
美利世同沾,阴功人不识。
冥心契上天,享祐无纪极。
主圣臣贤日,勤政在恤民。
差徭唯务息,赋敛直须均。
但使皆当富,何忧富却贫。
孟公仁义说,不取利吾身。
尧舜雍熙治,成功在措刑。
哀矜行法令,钦恤爱生灵。
若使杀无罪,宁教失不经。
于公尚阴德,何况是朝廷。
乐声表至和,在乎民共乐。
百姓或怨咨,八音徒振作。
朝歌商纣擒,煖响奏婴缚。
四海得欢心,全胜听弦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