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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
这首诗是宋代文学家苏辙的《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其四)》。诗人以轻松随性的笔触描绘了一幅醉游溪山、品酒赏景的画面。他将美景交付给醉中的自己,暗示了对自然的热爱和对世俗烦扰的超脱。诗人并不在乎美酒的价格,即使是寻常的江边贱鱼稻,也能带来满足和乐趣。他自嘲为“闲官”,表示对于官场琐事并不忧虑,反而乐于在这样的闲适生活中找到自我怜爱的乐趣。整首诗流露出诗人淡泊名利、享受生活的态度。
不详
汉族。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忘身先要解忘名,分别须臾起不平。
请看早朝霜入屦,何如卧听打衙声。
禽哢秋来不复圆,桐阴霜后亦成穿。
黄花强欲招酣饮,白发偏工报老年。
邂逅清欢屡不期,病来无奈羽觞飞。
醉乘篮舆江边去,长伴渔舟月下归。
醉里题诗偏韵恶,秋来劝酒益杯深。
不才多病俱非敌,绿绮缘何得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