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议狱诗》(其二十)是明代文学家皇甫汸的作品,通过诗歌的形式表达了对法律与人情关系的深刻思考。
首句“法令惜滋章,刑书违启明”揭示了法律条文繁复,但有时却与光明正大的原则相违背,暗示了法律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接着,“崎岖难自列,川险本人情”进一步阐述了法律执行的困难性,比喻为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行走,难以明确自己的位置,同时也反映了人性的复杂性和法律执行的挑战。
“哲王允钦恤,君子利坚贞”则转向对统治者的期望,希望他们能体恤民情,同时强调了君子应具备的坚定品质,即在面对困难时保持正直和坚持原则。
最后,“盗金匪邻子,时亦致山鸣”以“盗金匪邻子”的故事隐喻,说明即使是最亲近的人也可能犯下大错,而这种错误有时会引发社会的动荡,如同山鸣一般,警示人们要警惕身边潜在的风险。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法律与人情、道德与现实之间关系的探讨,展现了作者对社会公正与个人道德的深切关注,以及对理想社会秩序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