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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开讲已多时,曾作坛头證戒师。
归到双溪桥北寺,乡僧争就学威仪。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张籍的作品,名为《送律师归婺州》。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对佛法修持的尊重,以及对友情的深厚。
"京中开讲已多时,曾作坛头證戒师。"
这两句描绘了律师在京城内广泛传授佛法,长时间以来都在为僧众证道、解惑。律师不仅是佛学的传播者,更是在寺院中主持仪式和教育弟子的重要人物。
"归到双溪桥北寺,乡僧争就学威仪。"
诗人继续描写律师回到位于双溪桥北的寺庙,引起了本地僧众的广泛关注,他们纷纷前来学习律师的威仪和佛教礼仪。这不仅体现了律师在佛法修持上的权威,也映射出乡僧对正统佛法实践的渴望。
整首诗语言平实,情感真挚,展现了唐代佛教文化的一隅,同时也反映出了诗人与被送离之人的深厚情谊。
不详
唐代诗人。汉族,郡望苏州吴(今江苏苏州)。先世移居和州,遂为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世称“张水部”、“张司业”。的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著名诗篇有《塞下曲》《征妇怨》《采莲曲》《江南曲》。《籍贯考辨》认为,韩愈所说的“吴郡”乃谓其郡望,并引《新唐书·传》、《唐诗纪事》、《舆地纪胜》等史传材料,驳苏州之说而定为乌江人
九星台下煎茶别,五老峰头觅寺居。
作得新诗旋相寄,人来请莫达空书。
楚江亭上秋风起,看发苍梧太守船。
千里同行从此别,相逢又隔几多年。
街北槐花傍马垂,病身相送出门迟。
与君别后秋风夜,作得新诗说向谁。
蜀客南行祭碧鸡,木棉花发锦江西。
山桥日晚行人少,时见猩猩树上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