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十首(其五)

养生尤复要功圆,溜滴南溪石自穿。

近见牢山陈道士,微言约我更三年。

形式: 七言绝句 押[先]韵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苏辙所作的《再和十首》中的第五首。苏辙,字子由,是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与兄长苏轼并称“苏氏兄弟”,在文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

诗中提到“养生尤复要功圆”,强调了养生的重要性,并且认为养生需要达到一种完美的境界。接着,“溜滴南溪石自穿”描绘了一幅生动的画面,溪水潺潺,不断地滴落,最终穿透了石头,象征着坚持不懈的力量和持久的努力能够带来改变。这种自然界的景象被用来比喻个人在追求目标时的坚韧不拔。

后两句“近见牢山陈道士,微言约我更三年”则透露出诗人与一位名为陈道士的神秘人物之间的互动。陈道士可能是一位修行者或具有特殊知识的人,他向苏辙提出了一个约定,即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将传授一些微妙而深奥的道理。这暗示了苏辙对精神修养和哲学思考的浓厚兴趣,以及他愿意投入时间去学习和实践这些知识的决心。

整体而言,这首诗不仅体现了苏辙对于养生之道的深刻理解,还蕴含了他对精神成长和自我提升的追求。通过自然景象的描绘和与神秘人物的互动,诗人在字里行间传达出一种超越物质层面的智慧和对人生更高境界的向往。

收录诗词(1852)

苏辙(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汉族。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 字:子由
  • 籍贯:眉州眉山(今属四川)
  • 生卒年:1039—1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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