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公(其一)

群公衮衮各名声,一死鸿毛等重轻。

事事太阿权倒授,人人六等罪分明。

兵威肯薄牵牛罚,党论犹嗟走狗烹。

闻道谏臣归骨日,柳车迎拜极哀荣。

形式: 七言律诗 押[庚]韵

鉴赏

这首诗《群公(其一)》由晚清诗人黄遵宪所作,反映了对当时官场现象的深刻批判与讽刺。

首联“群公衮衮各名声,一死鸿毛等重轻”以“群公”泛指当时的官员,他们各自声名显赫,但在诗人眼中,他们的生命价值却如同鸿毛一般轻如鸿毛,不值一提。这里通过对比,揭示了官场中人生命运的无常和价值的虚无。

颔联“事事太阿权倒授,人人六等罪分明”进一步揭露了权力的滥用与不公。太阿,古代宝剑名,此处借指权力。诗人指出,权力被倒置使用,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同时,每个人所犯的罪行都被明确划分等级,暗示了法律制度的僵化与不公。

颈联“兵威肯薄牵牛罚,党论犹嗟走狗烹”则通过具体事例,讽刺了当时官场中的暴力与政治迫害。牵牛罚和走狗烹分别指代对无辜者的残酷惩罚,以及对异己势力的无情打击。诗人对这种行为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与谴责。

尾联“闻道谏臣归骨日,柳车迎拜极哀荣”以反讽的手法,描述了谏臣(即敢于直言进谏的官员)在去世后,被以柳车(一种简陋的车辆)迎接,象征着其生前的谏言并未得到重视,死后却得到了看似体面的待遇。这一细节体现了对当时政治环境的极度讽刺与批判。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官场现象的深刻剖析,展现了黄遵宪对于社会不公、权力滥用以及道德沦丧的强烈批判态度,体现了他作为一位进步思想家的敏锐洞察力和责任感。

收录诗词(845)

黄遵宪(清)

成就

不详

经历

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别号人境庐主人,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被誉为“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

  • 字:公度
  • 籍贯:汉族客家
  • 生卒年: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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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七言律诗 押[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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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七言律诗 押[庚]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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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七言律诗 押[尤]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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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七言律诗 押[真]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