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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面知何时,望君崇明德。
明德旨惟微,不大声以色。
纯一以不已,无为见天则。
这首诗是明代邹元标所作的《安节吴公之还朝也情不能已再为诗十章》中的第四章。邹元标通过此诗表达了对友人吴公归朝的思念之情,并借以探讨道德修养与天道自然的关系。
“会面知何时,望君崇明德。”诗人首先表达了对友人的深切思念,期盼再次相见的时刻。同时,他强调了崇高的道德品质的重要性,认为这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础和灵魂。
“明德旨惟微,不大声以色。”这里,诗人进一步阐述了高尚道德的内涵,指出真正的美德在于内省和自我完善,而不在于外在的声色炫耀。这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关于内在修养与外在表现的辩证关系。
“纯一以不已,无为见天则。”最后两句,诗人将道德修养提升到更高的哲学层面,主张通过纯粹、一致的内心追求,达到与自然法则相契合的状态。这里的“无为”并非消极避世,而是指顺应自然规律,实现内心的和谐与宇宙的统一。
整体而言,这首诗不仅表达了深厚的友情,更蕴含了深刻的道德哲学思考,展现了明代文人士大夫对于个人修养和社会责任的深刻理解。
不详
万历五年进士。同年,以疏论张居正夺情,得罪,廷杖戍贵州都匀卫。居戍所六年,研治理学有成。居正死,召拜吏科给事中,以敢言称。历官南京吏部员外郎,以母丧归。家居讲学几三十年,名扬天下。天启初还朝,进刑部右侍郎,拜左都御史。虽首进和衷之说,不为危言激论,仍为魏忠贤所忌。以建首善书院讲学事,为魏党所攻,被迫辞归。卒谥忠介。有《愿学集》
会心人已远,世儒苦支离。
葛藤还自缚,苍苍以管窥。
不如两忘之,日星自昭垂。
寒灰应六律,万卉自春风。
堪笑夸毗子,人力夺天工。
玄珠得象罔,忘言意自融。
莫谓人身小,巍巍可配天。
廓落复廓落,匠心谁与传。
庭前有奇树,莫负此因缘。
百年瞬息耳,至难得者人。
我心非一掬,我性岂识神。
二曜昭昭在,各各自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