谩吟六首(其三)

无古无今无显微,千年贤圣竟同归。

庭前草色青青长,未许人间说是非。

形式: 七言绝句 押[微]韵

鉴赏

这首诗《谩吟六首(其三)》由明代诗人邹元标所作,通过简练的语言表达了对历史与人生的深刻思考。

首句“无古无今无显微”,开篇即以一种超脱的态度,指出历史没有绝对的古老或现代之分,也没有明显的高下之别,强调了历史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接着,“千年贤圣竟同归”一句,进一步深化了这一观点,指出即便是被后世尊为贤圣的人物,最终也都会回归到历史的长河之中,没有永恒的例外。这种对历史人物和时间的平等看待,体现了诗人对人生短暂与历史长河的深刻理解。

“庭前草色青青长,未许人间说是非”则是对自然景象的描绘,同时也寓意深远。青青的草色象征着生命的延续与自然的永恒,而“未许人间说是非”则表达了诗人对于世间纷争与是非的淡然态度,认为在自然面前,人类的种种争论显得微不足道,生命的意义在于顺应自然,而非执着于世俗的评判与计较。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历史、人生与自然的思考,展现了诗人对宇宙万物的深刻洞察和超然态度,鼓励人们超越表面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平静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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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元标(明)

成就

不详

经历

万历五年进士。同年,以疏论张居正夺情,得罪,廷杖戍贵州都匀卫。居戍所六年,研治理学有成。居正死,召拜吏科给事中,以敢言称。历官南京吏部员外郎,以母丧归。家居讲学几三十年,名扬天下。天启初还朝,进刑部右侍郎,拜左都御史。虽首进和衷之说,不为危言激论,仍为魏忠贤所忌。以建首善书院讲学事,为魏党所攻,被迫辞归。卒谥忠介。有《愿学集》

  • 字:尔瞻
  • 号:南皋
  • 籍贯:江西吉水
  • 生卒年:155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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