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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为基路,偷盗五不作,耶咩五不当。
不解谗朝廷,不解佞君王。
不能行左道,于中说一伤。
一直逢阎天,尽地取天堂。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王梵志的作品《诗并序(其六十)》。王梵志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了对人生哲理的深刻思考。诗中强调了行善的重要性,告诫人们不应从事偷盗、谄媚朝廷和君王、使用邪术以及伤害他人等行为。同时,诗中也暗示了善行将带来好的结果,如同在阎罗王面前得到公正对待,最终能获得天堂的幸福。这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传达了道德与因果报应的观念,体现了王梵志对于社会伦理的独到见解。
不详
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多用村言俚语,唐时民间流传颇广。有集
前业作因缘,今身都不记。
今也受苦拙,未来当富贵。
不是后身奴,来生作事地。
不如多温酒,相逢一时醉。
少年何必好,老去何须嗔。
祖公日日故,孙子朝朝新。
祇道人祭鬼,何曾鬼祭人。
暂来何须去,知我是谁亲?
悲喜相缠绕,不许暂踟蹰。
东家比葬地,西家看产图。
生者歌满路,死者哭盈衢。
循环何太急,槌凿相催驱。
无常元不避,叶到即须行。
从作七尺影,俱坟一丈坑。
妻儿啼哭送,鬼子唱歌迎。
故来皆有死,何必得如生。